
岳塘新闻网7月16日讯(通讯员:胡静)7月15日上午,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大桥社区居民李艳萍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前往农业银行岳塘支行 ,将其母亲张秀莲老人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9261元退还到了岳塘区城乡居保基金账户。
据悉,该社区居民张秀莲老人于2012年4月在甘肃省迭部县申领了企业退休养老保险金,但同时又于2011年1月份至今在岳塘区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国家养老保险政策,此两项待遇不能同时领取,该老人需退还多领取的城居养老保险待遇。获悉相关情况后,该社区工作人员得知后立即上户联系了张秀莲老人,耐心做好政策沟通解释工作,并通知参保人员退还重复领取的部分,最终李秀莲女士表示愿意退还重复领取的养老待遇。
大桥社区呼吁辖区参保人员,个人不能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一人只能享受一份养老保险待遇,重复领取的需退还。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仅要退还其骗取的待遇,而且还要被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编:于杨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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